Agenda
- 北美政治派系,如托派、社民、工团、毛派、马列原教旨、psl、西语社区; 基本政治哲学/政治经济学/意识形态学术语,如统治、国家机器、无产者、资产阶级、布尔什维克、孟什维克、新文化运动、新民主主义;
实践活动术语:工益公益、主义主义、俱乐部、植青俱乐部
名词为主?北美的左翼事件、重要政治人物;全球共运史重要人物、重要事件?
工作流(初步设想)
确定基本场景/主题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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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组认领三分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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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成员各带一人(我-michelle;al-mirros;gjj-jj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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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组出350words,合每人175词(距离月底还有9天,我们至少留出三天进行校对,接下来六天每天每人编辑30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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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完成后,组内两人查重互相校对【第一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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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间查重相互校对(我 - al - gjj;组员第一次校对,成员二次校对)【第二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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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汇总,三个成员最后编辑校对【第三天】 - 确认无误之后提交
分类
- 按地区
- aca信源 - 矿产、共运史、左翼组织、矛盾;
- 理论(经典马恩、意识形态学、共运史【按地区】);政治经济批判(政治经济学、外交、ACA新闻、西方媒体定性)
- c
按照地区
组织架构;左翼话语;理论术语
分类逻辑
1. 政治建筑语汇:组织与制度层面
(例:派系、部门名称、职位名称、行政术语)
这一类词汇属于制度性与组织性语汇,主要指政治体系的结构性组成部分,即“政治机器”的构件。这些词汇用于指称权力的组织架构、官僚职务层级、部门体系和行政职能,是政治运作的“骨架语言”。
它们的核心功能是标定权力关系和制度位置,比如“中央委员会”“政治局”“秘书长”“部级干部”等。这种语汇通常具有高度的制度固化性和等级秩序性,体现政治组织的“形式理性”。
换言之,这一层代表了政治语言中最具物理和制度实体性的层次,是政治生活的“组织地图”。
2. 左翼事件定义话语:行动与斗争层面
(例:事件性质指称、活动模式称呼、对特定人物的定性称呼)
这一类属于政治实践与行动语汇,即政治运动、斗争或社会事件中所用来框定、命名和解释现实行动的语言。
这些词汇通常用于:
- 定义某一事件或行动的性质(如“革命”“运动”“斗争”“清洗”“镇压”等);
- 描述参与者的行动模式(如“串联”“大联合”“造反”“集会”);
- 给特定人物贴上政治标签(如“右倾”“修正主义者”“叛徒”“同志”)。
这种语言的核心功能是界定立场、敌友与合法性,通过话语框定现实事件,使政治斗争具备意义与方向。它比“政治建筑语汇”更动态、更具行动性,是政治生活中意识形态实践的中介层。
3. 左翼政治经济理论术语:思想与意识形态层面
(例:意识形态批判术语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术语、国际共产主义政治定义、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原作用语)
这一类属于理论与意识形态语汇,是政治语言体系中最抽象、最具哲学深度的一层。
这些术语通常具有学理性和体系性,用于阐述、批判或构建宏观的政治经济理论框架。
包括:
- 对意识形态的批判性分析(如“虚假意识”“上层建筑”“阶级意识”);
-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(如“剩余价值”“生产资料”“资本循环”);
- 国际共产主义政治定义(如“无产阶级专政”“世界革命”“帝国主义”);
- 原典话语(引用马克思、列宁、毛泽东的信件、著作、讲话等作为权威话语来源)。
这一层体现了政治语言中意义生产的理论根基,是政治实践得以被“合法化”和“普遍化”的思想源泉。
| 层级 | 名称 | 核心功能 | 语言性质 | 举例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层 | 政治建筑语汇 | 构建权力结构、指示制度位置 | 制度化、行政化 | “中央委员会”“部长”“书记处”“机关” |
| 第二层 | 左翼事件定义话语 | 命名与叙述行动、界定政治立场 | 行动化、斗争化 | “文化大革命”“造反派”“镇压反革命” |
| 第三层 | 左翼政治经济理论术语 | 建构意识形态体系、解释社会结构 | 抽象化、理论化 | “剩余价值”“阶级斗争”“上层建筑” |
总结
制度性与组织性语汇、政治实践与行动语汇、理论与意识形态语汇相当于立法、行政、司法。
| 政治语言层级 | 典型语汇 | 功能逻辑 | 对应的“权力功能” | 理论支撑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性与组织性语汇 | 派系、部门、职位、行政术语 | 建立权力结构与合法规则 | 立法性:制定规范、界定权威边界 | 韦伯《经济与社会》中的理性-合法权威;Althusser 的 国家装置 (ISA) 理论 |
| 政治实践与行动语汇 | 革命、斗争、清洗、造反、联合 | 动员执行、施行政策、组织实践 | 行政性:实施决策、调度行动资源 | Luhmann《政治作为系统》;Fairclough 的 话语实践 |
| 理论与意识形态语汇 | 剩余价值、上层建筑、阶级意识 | 提供价值评判、规范裁决、合法化解释 | 司法性:对行为作出解释与判定 | van Dijk 的 意识形态-话语模型;Gramsci 的 文化霸权理论 |
从功能流向看三者关系
立法性(制度语汇)
- 制定“能说什么、谁能说、谁有资格解释”——即设定政治话语的语法规则。
- 相当于为政治行动设定“法律文本”,确立语义合法性。
行政性(行动语汇)
- 将抽象规范付诸实践,通过事件命名与动员话语来“执行”政治目的。
- 如同行政系统把立法文本转化为行动指令。
司法性(意识形态语汇)
- 在事后或宏观层面对政治实践进行解释、裁判与再合法化。
- 理论话语充当“判决书”,决定何为正统、何为异端。
在系统论意义上的“闭环”
如果借用卢曼的系统理论:
- 立法语汇(制度) = 设定系统的“程序码”;
- 行政语汇(行动) = 实现系统的“运算过程”;
- 司法语汇(意识形态) = 对系统输出进行“再编码与纠偏”。
三者共同形成一个自指的政治符号系统(autopoietic political language system),
类似“立法-行政-司法”的动态循环:
规范 → 实践 → 裁决 → 新规范。
为什么这种对应不是比喻,而是结构同构
- 立法 = 制度语汇:二者都产生规范与命名权。命名即立法。
- 行政 = 行动语汇:二者都实现目标导向的执行与调度。
- 司法 = 理论语汇:二者都承担解释、裁决与合法化的职能。